应对“银发浪潮” 建设老年公寓
2013年11月2日,在中国老龄事业发展高层论坛上,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顾秀莲在论坛上发表讲话时表示,我国自1999年起开始步入老龄化社会。2012年,全国60岁以上的老人达1.94亿人,2013年将突破2亿人,2025年将突破3亿,高峰期将达到4.8亿人。届时,全国老龄人口数量将占全国总人口的三分之一。中国用25年的时间,走完西方国家上百年才达到的老龄化进程。安乡也不例外,截止2013年,全县60岁以上的老人达9.7万人,占全县总人数的16.1%,其中失能老人7832人、空巢老人1.8万人,90岁以上老人1238人,100岁以上老人29人,五保老人4770人,县城区60岁以上的1.83万人。预计今后几年我县60岁以上老年人总数和70岁以上高龄老人总数分别将以每年4.5%和7.2%的幅度递增。面对“银发浪潮”的冲击,“未富先老”的中国“未备而老”,解决老年人的养老和居住问题成了摆在我们面前重大的社会问题和紧迫的民生问题,建设老年公寓大势所趋,势在必行。
一是传统家庭养老功能日渐式微。经过两代独生子女政策之后,中国家庭结构呈现出“四二一”结构,第一代独生子女家庭一对夫妇抚养一个孩子、赡养四个老人,第二代独生子女还可能出现“六二二”、“八二二”的家庭结构。告别舅舅姨妈和表哥表妹,告别叔伯兄妹和叔伯姑婶,家庭结构改变的不仅是亲属关系,还有养老模式。无论是在城市还是乡村,许多老年人面临着与子女分开居住的孤寂,而子女随着工作生活节奏的加快及本人所受压力的加大,已经难以在时间和精力上更多地顾及父母,年轻人在家照顾双亲及祖父母辈老人几乎是不现实的,留守老人、空巢老人越来越多,居家养老面临着照料、安全、护理、保健等全面冲击。仅从请保姆看,就越来越难、工资越来越高,非常头疼。家庭养老这一传统模式必将随着家庭结构的变化而逐步向社会养老过渡。
二是现有养老机构无法满足集中养老需求。目前全县敬老院22家,居家养老10个,其中服务示范点3个,农村老年福利服务中心示范点3个,村办幸福院27家。养老服务机构入住对象以由政府集中供养的城镇“三无”老人和农村“五保”老人为主,共有床位数1240张,集中供养率26%。现有各养老机构相对规模小、档次低、床位少、服务质量不高,功能不齐全,保运转经费也主要来自民政部门低保费用和慈善捐款,不仅无法满足目前的需求,更难以应对老年社会的快速到来。老年公寓这种以民间组织、企业、个人创办的养老机构正好能弥补这一空缺。
三是社会化养老服务供给匮乏。目前我县老年人选择养老和住宅的方式,由于历史和传统观念等原因主要以居家养老为主。主要形式有与子女共居、与子女邻居、独居以及入住敬老院。城镇养老服务机构基本上处于家政服务初级阶段,专业的团队和服务无论从规模上还是从档次上都没有形成。以老年人为主要服务对象的康复护理和中、高档老年公寓机构均为零,与当前养老方式多样化需求差距很大。
四是老年公寓市场潜力巨大。老年公寓同时具备了“居家”养老和“设施”养老的长处。目前大部分城市居民的温饱问题已得到解决,不少老人退休之后还想玩一玩,发挥所长;乐一乐,提高生活质量;有许多老人希望有自己独立的生活,不愿与子女住在一起,不愿增添孩子的麻烦和负担;还有部分老人的孩子在大城市、在国外,随孩子去不方便也不适应,老年公寓则是他们的首选目标。老年产业是夕阳事业中的朝阳产业。日益增多的老年人口形成了庞大的“银发产业”,引发了对衣、食、住、行、医疗、保健、精神消费等方面的需求,使老年消费在社会总体消费中的比例持续上升,将影响经济结构、产业结构和投资结构的变化,促使老龄产业的兴起,特别是老年公寓的兴起。
五是国家高度重视养老事业发展。在法律上,国家制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在政策上,7年时间内,国办相继下发了[2006]6号文件和 [2013]35号文件,充分证明了国家对养老事业的高度重视。文件规定“各地要根据城乡规划布局要求,统筹考虑建设各类养老机构,为社会力量举办养老机构提供便捷服务”。在湖南省,湘政发[2011]19号提出各级人民政府要“加大对养老服务业发展的政策支持”。在周边县市,津市兴建了社会养老服务中心、澧县有公建民营的“怡天苑养老服务中心”、南县建成了享誉省内外的老年公寓。
面对“银发浪潮”冲击和老年人群需求,公寓化养老已成趋势。为此,我们建议:
1、更新思想观念,及早破题建设。就目前而言,我县建设老年公寓,社会没认同:大部分家庭的子女与老人目前暂时还不能接受去养老院,认为去养老院的人都是无儿无女的,如果父母去养老院,街坊邻居会认为儿女不孝;老人们自己也对去养老院存在种种顾虑,档次问题、费用问题也是老年人一时还无法接受养老院的重要原因;有的老年人熟悉了原来的生活环境,搬到养老院会感到孤独不适,会产生被抛弃、隔绝的念头。领导没共识:各级领导对开展和加强养老助老服务的重要性和迫切性认识不足,没有把社区养老服务事业提高到反映一个社会文明进步水平、提高人民生活质量和保持社会稳定的高度来认识。市场没培育:无论公办还是民办都还没有涉足老年服务业。政策没出台:缺少统一的规划,没有吸引民间资金进入养老服务行业的具体办法。思想观念的禁锢制约了老年公寓的发展。为此,县委、县政府应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把老年公寓建设作为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大工程来抓,作为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来抓,纳入全县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纳入政府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城乡建设发展规划。应大力提倡“花钱买服务”的消费理念,加强宣传教育,逐渐加深民众对老年公寓建设的认同感,逐渐改变老年人消费观念和消费行为,培育市场。
2、城乡一体布局,科学长远规划。根据目前我县人口老龄化状况和对未来的预测,县政府应尽快出台安乡县老年公寓建设规划。我们建议按照四个结合原则进行:一是中高档公寓与普通养老中心相结合。中、高档老年公寓应定位于家庭经济好,收入水平高、文化素质高的群体,布局在县城区附近,集住宿、膳食、医疗、娱乐休闲、购物和交通为一体的“老人城”。普通养老中心适宜建在乡镇,定位于收入水平较低的老年群体。二是特点和需求相结合。依照老年人的特点和需求,老年公寓选址适宜选择在不远离城区,空气新鲜,交通方便,环境优美的地方。布局与配套设施也要按照老年人的特点规范设计。三是休闲养老与全养模式结合。对老年人的运动、娱乐、文化生活,对一些不能自理、瘫痪和半瘫痪老人的护理都应在规划布局中一并考虑。四是医疗保障与养老服务项目结合。老年公寓在规划上最好离医院比较近,在设计上应配备治疗、抢救、咨询、安养功能的医疗点。
3、出台扶持政策,激活民间投入。老年公寓建设模式, 一是公办公营,二是公办民营,三是民办民营。就目前我县财力而言,民办民营是现实选择。面对巨大商机和市场空白,不少民间资金也看好我县老年公寓建设,各方投资者也都蠢蠢欲动。但老年公寓的建造是一个投资大、短期经济效益差且投资回报期长的浩大工程。因此,作为个人资本建造的非营利性的养老机构来说,大多投资商因县政府没出台具体政策和办法而止步不前。县委、县政府应高度重视,提供宽松的政策环境和优惠的扶持政策,是项目尽快立项、顺利建设、正常经营的基础和保障。我们建议:县政府按照2013年国办35号《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若干意见》,结合安乡实际,出台落实意见,制定非营利性和营利性机构的分类管理政策,对老年公寓建设用地、建设规费、运营中的水、电、气、税等出台扶持政策,鼓励和吸引国内外有实力的开发商来兴建和管理老年公寓。县、乡两级应把养老公寓作为重点项目对外招商引资,吸引民间资金,同时争取上级资金扶助。
人人都会老,百善孝为先,让老年人“老有所养、老有所乐”,是社会文明进步的必然要求,不仅是政府的责任,社会的责任,还包括我们每一个人。老年公寓将提供一个为天下儿女分忧的家庭平台,搭建一个让老年人安享晚年、颐养天年的幸福乐园。让我们发扬敬老爱老的传统美德,积极行动起来,为老人们办点真正的实事,让他们的晚年生活过得不孤独、不寂寞,有质量、有尊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