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乡县民政局对县政协十届三次会议第58号提案的回复
安民案〔2023〕7号B类
林建华、蹇登伟两位委员:
你们所提出的关于推进乡村公墓陵园建设的建议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一、前期所做的工作
一是坚持疏堵结合,加快了农村公益性墓地建设步伐。为加强农村公益性公墓的管理,维护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防止乱埋乱葬,县民政局在2009年印发了《关于做好公益性墓地申报工作的通知》(安民〔2009〕24号)文件,规范了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和管理标准,全县建立农村公益公墓267处,基本上实现了村村都有公益性公墓。加大了对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的财政投入,解决公益性公墓无地可葬的问题,为消除乱埋乱葬创造条件。对散埋乱葬的坟墓逐步迁入公益性公墓。二是坚持部门联动,开展专项整治行动。根据市委、市政府统一部署,县民政局已多次召开“两墓”整治工作推进会,部署推进我县“三沿六区”硬化大墓、“活人墓”整治工作,将“三沿六区”范围内坟墓依法拆除或进行改造。三是加强了宣传引导,倡导低碳文明祭祀。在春节、清明节两个重要的祭祀时间,组织干部开展“鲜花换鞭炮”等活动,引导群众文明祭祀,倡导文明祭祀、绿色祭祀理念,确保了祭祀活动安全、顺利、有序进行。持续推进农村移风易俗,提倡厚养薄葬,加大对铺张浪费、封建迷信等不良风气的治理,推动形成文明乡风、良好家风、淳朴民风。
二、今后努力方向
殡葬改革是推进移风易俗、建设美丽乡村、实现乡村振兴的重要载体,殡葬改革涉及到群众思想观念的转变,殡葬习俗的改变注定是渐进的,需要持续深化,殡葬改革需长期坚持,需要各部门共同协作努力,进而为推进乡村治理、乡村振兴凝心聚力。
最后,感谢你们对安乡县殡葬工作的关注、关心,欢迎你们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安乡县民政局
2023年7月10日
签发人:刘姣玲 联系人:严辉
承办单位:安乡县民政局 联系电话:43331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