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 安乡县政协 !
您的位置: 首页 >委员风采>详细内容

湖南省安乡县政协委员何俊撰文:我的两件善事

来源:人民政协报 发布时间:2013-12-24 15:44:49 浏览次数: 【字体:

    好多领导、同事、朋友与我一碰面,总是忘不了聊起我所做的那些“善事”话题。

  2008年3月20日晚上9点,我在安乡县步行街广场散步。突然,一阵吆三喝四的声音从广场西边一角传来。我忙好奇地走上前去,那里正围聚着熙熙攘攘的人群。他们一边观热闹,一边议论纷纷。只见两个女孩子正跪在那里啜泣,地面铺着一张《严惩凶手,还我妈妈》的申诉状。她们披麻戴孝的身后都背着一块用黑字在白布上的“冤”字。我一打听,原来是这两个孩子是本县人,她们现在均在大学读书。幼年丧父的她们,生活和学习等费用靠母亲耕种几亩田地来维持。前不久,相依为命的母亲却被人杀害。

  我的心情十分悲愤。第二天,我领着她们来到了县妇联,得到了县妇联的支持。之后,我与县法律援助中心的律师联系及时提供法律援助,一方面向检察院和法院联系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赔偿,一方面向政府有关部门联系,为这两个即将失学的孩子解决生活和学习等费用。我又发动有关部门进行“爱的奉献”活动,仅县教育局就为她们这两个特困生解决了2000元学费。经过艰难的努力,12月4日,姐妹俩的脸上又露出了久违的笑容:杀害她们母亲的凶手得到了法律的严惩。

  2009年初的一天,天气格外清冷。我和县司法局几位同志在乡镇搞年初工作检查时,冒雨来到了一个集镇码头。一件意想不到而触目惊心的事令我心里发颤:该镇刘氏俩兄弟因父母离异而被遗弃。兄弟俩相依为命,住在一间晴天阳光灿烂、落雨流水一片的破房里。辍学的哥哥靠收荒货及偷近邻的东西变卖后来供给弟弟读书。前不久,哥哥行窃时被人发现,当场被人打得头破血流。国家不是颁布了《未成年人保护法》和《义务教育法》吗?村、组干部为什么没有用法律来保护他们的健康成长。面对这对兄弟的境遇,我噙着泪花当即拿起手机向县政协主要领导汇报。县政协主要领导立即指示该镇负责人马上处理好被遗弃刘氏俩兄弟的生活和学习问题,并要求用法律保护青少年一代的健康成长。随即,县政协主要领导纷纷捐款,文史委几名干部又迅速凑齐600元,并派专人送到两位“被遗弃的少年”手中。

  就在县政协送钱的当日,该镇党委、政府机关干部及学校教师也慷慨捐款,当地众多的父老乡亲也伸出了救援之手,顺利解决了“被遗弃的少年”的生活及学习费用。司法部门通过法律手段对他们的父母进行教育,强令其家长承担起应尽的义务。

  从担任政协委员的第一天起,我就深深地意识到,作为基层一个政协委员,不仅要积极调查研究、搜集社情民意、为党和政府了解群众心声架上一座“连心桥”,还要在百姓危难之时竭尽全力排忧解难。通过发挥自己的光和热,两件善事做得很成功,这使我倍感欣慰和满足。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分享到:
【打印正文】